中新網濟南7月4日電 (梁犇 楊曉衛)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4日召開新聞發佈會公佈了山東全省法院落實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制度等情況,截至目前,山東法院共向社會發佈失信被執行人名單11988例,包括自然人9923例,法人或其他組織2065例。
  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執行局局長張愛雲在當日發佈會上通報了上述消息。她表示,山東省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委員會積極協調各綜治成員單位,於2014年6月10日制定下發了《關於加大對失信被執行人信用懲戒力度推動社會徵信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規定了五個方面的信用懲戒措施和落實懲戒措施的四個機制。
  張愛雲介紹說,關於失信被執行人的信用懲戒措施包括:有關資格審查和監督考核方面的措施,項目審批方面的措施,限制民事行為方面的措施,限制評先樹優方面的措施,教育管理方面的措施。為保障這些措施的落實,規定了組織協調機制、信息共享機制、守信激勵與失信懲戒的聯動機制和督導考核機制。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在向社會公眾開通“全國法院被執行人信息查詢系統”的基礎上,於2013年7月1日頒佈了《關於公佈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建立了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制度。
  張愛雲指出,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制度實施以來,山東法院在信息錄入、公佈、運用等方面取得初步成效。山東省法院與36家商業銀行建立了金融查控平臺,截止到6月25日,通過該平臺供查詢到被執行人存款615億元人民幣,涉及13.5萬個被執行人。山東全省法院可通過共享信息及時查控被執行人的存款、車輛、土地使用權等財產。
  “山東省法院與工商局、中國人民銀行濟南分行等部門加強聯動制約。”張愛雲舉例說到,今年以來,山東全省法院對失信被執行人採取限制出境措施62人次;濰坊市金融部門對失信被執行人限制貸款142筆、3447萬元人民幣;政府有關部門對失信被執行人限制審批項目69項;青島市兩級法院限制失信被執行人乘坐飛機450人次。
  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執行三庭庭長侯希民在發佈會上通報了一組失信受懲戒案例並公佈了一批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決、裁定的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78名個人,25家企業榜上有名。(完)  (原標題:山東11988例“老賴”上榜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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